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要求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要求有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内容感兴趣:

  • 最新安徽省合肥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考前押题
  • 2021年新版河北石家庄建筑八大员模拟练习题
  • 最新2022建筑八大员安全员考试题库及模拟试题平台app
  • 2023年上海建筑三类人员C证试题
  •